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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交通部公布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禁止私家车用作专车

10月10日,交通部网站公布了对关于规范出租车叫车软件的提案和关于出台小客车合乘(拼车)指导意见的回复。交通部表示,正在研究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要遵守运输市场规则,公平规范地参与市场竞争。

交通部表示,网络约租车运营模式是新时期现代信息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创新应用,对提高出行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满足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网络约租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私人小客车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管理办法》要求网约车车辆应为7座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驾驶人若想成为网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符合相关安全驾驶条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并经考核合格的,取得预约出租车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管理办法》还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对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交通部称, 目前正在研究起草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提供网络约租车服务平台企业是网络约租车的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

三是要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安全责任事故等要承担主体责任。

四是要维护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要遵守运输市场规则,公平规范地参与市场竞争。

五是加强政府监管,将网络约租车服务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因势利导,建章立制,促进网络约租车规范发展。

在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的同时,交通部也在积极推进传统出租汽车深化改革,鼓励传统出租汽车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转型升级,改进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另外交通部在关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提案的回复中表示,小客车合乘(拼车)属于新生事物,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管理部门等各方认识尚未一致,涉及的管理部门也较多,需要继续系统研究、深入探讨,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交通部认为,小客车合乘(拼车)对于方便公众出行、提高道路和车辆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缓解“打车难”等问题具有积极意义。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小客车合乘出行较为普遍。近年来,随着“低碳出行”理念的普及,小客车合乘出行也逐渐为我国公众所接受。交通部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但小客车合乘(拼车)在发展中也暴露出运输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私家车以共享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运营等突出问题,侵害了乘客和合法运营车辆的权益,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亟需进行规范。

原标题:交通部:禁止私家车用作专车